招考信息
  • 为缓解本单位新闻专业人才缺乏的现状,提升新闻宣传水平,根据《新化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雇员制度的意见》(新政发〔2018〕8号),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性质的新闻专业人员4名(记者),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新化县融媒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邹*担任,副组长由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曹**,县融媒体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李**担任,县融媒体中心党总支副书记、副主任唐**,党总支委员、副主任曹**,党总支委员、副主任汤**;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康**为组成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融媒体中心党总支委员、副主任汤**担任,县融媒体中心、人社局、纪检组相关同志为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招聘工作。

    二、人员性质及待遇

    (一)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及福利:按相关政策和文件执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新化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计划表》(附件1)。

    四、报考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二代身份证年龄为准。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定于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22日在新化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县融媒体中心和县人社局共同审查把关。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23日至9月25日(共3天)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

    3.报名地点:新化县融媒体中心四楼人事部(412室)。

    4.联系人:杨**(电话:189********)。

    5.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及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个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考生须填写《新化县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及《新化县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应聘诚信承诺书》。

    6.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准确、合法、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只设定笔试和面试合格分数。

    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四)考试内容与时间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

    2.笔试时间:2023年10月18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10月11日。

    5.准考证领取地点:新化县融媒体中心四楼人事部(412室)。

    6.笔试内容: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7.面试人选确定:

    (1)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大于或等于2:1时,则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笔试人员中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都进入面试。

    (2)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少于2:1时,全部进入面试环节。但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8.面试方式: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评委一律外聘(7-9人)。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公示后再行确定。

    考生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以备考试、体检、考核等程序使用。

    (五)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的比例折算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第一学历高的优先;第一学历相同的,以取得执业资格证的优先;均取得执业资格证的,以执业时间长的优先(以二代身份证为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从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限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了解被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一步审查考生报名资格条件。

    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由县融媒体中心、县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时,则按体检递补的方式进行递补,限递补一次。

    (八)聘用与合同签订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等各个环节的结果均在新化县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考生可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新化县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和《新化县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应聘诚信承诺书》(须双面打印),承诺书须现场签名。

    (四)参考人员考察合格后,通知其调取档案,通知之日起30日内档案未寄送到指定地点(新化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603办公室)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接到报到通知书后15日内未到县人社局领取《新化县政府雇员派遣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领取《新化县政府雇员派遣通知书》后未按规定时间到所报考的聘用单位报到上班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此次招聘工作参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违纪舞弊行为发生。对有违纪舞弊涉案行为的工作人员或考生,坚决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六)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有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必须自觉回避,违者按规定问责。

    (七)考生要及时登陆新化县政府门户网,查看各个环节的结果公示和笔试、面试、体检等通知。因考生联系方式变更而无法联系或通讯不畅通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八)新化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违纪违规举报电话:181********(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组),0738-3522029(县融媒体中心办公室)。

    (九)本方案由新化县公开招聘政府雇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新化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计划表》

    2.《新化县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

    3.《新化县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应聘诚信承诺书》

    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化县融媒体中心

    2023年9月14日

  •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教师编制、岗位需求等实际情况,涟源市育系统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业中专教师。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统一考试,职业中专教师、涟源市第六中学高中美术教师、涟源市长郡蓝田润和学校初中、小学体育教师定校定岗,其他中小学教师自主选岗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

      拟招聘教师共144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中普通高中教师71名,职业中专教师10名,初中教师39名,小学教师24名。(具体岗位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违法违纪记录。

      3.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楚,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且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5.普通话等级岗位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要求。

      7.报考专业参照《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该目录没有的专业,则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对国民教育、党校、技工院校专业理解有歧义的,由教育主管部门分别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予以认定。

      (二)专项条件

      1.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2)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有一项与报考岗位相符。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美术类的,可以报考美术教学岗位。

      (3)具有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

      2.报考职业中专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2)机械加工教学岗位报考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等相关专业;土木工程教学岗位报考专业为建筑学、土木工程、土木、水利与交通工程等相关专业;物流管理教学岗位报考专业为物流管理、物流工程、市场营销、市场营销教育等相关专业;汽车工程教学岗位报考专业为汽车维修工程教育、车辆工程、新能源汽车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智能车辆工程等相关专业;农学教学岗位报考专业为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植物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其他岗位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有一项与报考岗位相符。

      (3)具有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3.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有一项与报考岗位相符。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体育类的,可以报考体育教学岗位。

      (3)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专科学历。

      (2)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有一项与报考岗位相符。其中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初等教育或全科教育的可以报考小学阶段所有学科岗位;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科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的,可以报考科学教学岗位;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体育类的,可以报考体育教学岗位。

      (3)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报名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市在编教师(含特岗教师)和2023年毕业的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人事考试报名网、“涟源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公布时间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9:00至2023年7月24日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s://www.dcpta.com.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报名。

      3.需填报和上传的证件资料

      (1)填写《2023年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上传个人免冠一寸照片至表格指定区域。

      (3)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

      (4)上传对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照片。

      往届毕业生需上传毕业证原件照片和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照片;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须上传《毕业生推荐表》(需有院校推荐意见及盖章)或学信网“学籍在线证明”,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5)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中专需上传学位证原件照片,2023年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

      (6)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照片。

      (7)上传教师资格证原件照片。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上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照片,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8)外县市有工作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上传所在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原件照片。

      4.报名要求:报考职业中专、涟源市第六中学高中美术岗位、涟源市长郡蓝田润和学校初中、小学体育岗位定校定岗,报考其他岗位的分学段按学科报名(不定校)。每名报考人员在本公告公布的岗位中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或两个以上岗位的视为无效,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考须知及诚信考试承诺书,选择符合报考资格要求的岗位报名,提供的证件材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5.开考比例: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对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相应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数。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以降低开考比例。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对象。

      6.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7月21日9:00至2023年7月26日12:00。

      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请考生在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6日10∶00期间注意及时查询本人资格的初审结果,并对有误需修正或补充的信息再次提交审核。因考生提交信息有误、缺失或上传图片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辨认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或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7.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至笔试开考前。考生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考试报名系统,点击“准考证打印”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原件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是本次招聘考试每个程序必须提供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三)笔试

      1.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时量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拟定2023年8月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能以电子身份证代替)。

      3.笔试内容

      ①普通高中教师和职业中专数学教师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科目的普通高中通用教材内容。职业中专其他教师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科目的职业中专通用教材内容。

      ②初中教师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科目的初中、普通高中通用教材内容。

      ③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科目的小学、初中通用教材内容。

      ④所有招聘的音乐、计算机、心理健康岗位每个学科笔试均分别为同一套试卷;美术岗位笔试分为美术公共、书法试卷(其中报考涟源市第六中学美术岗位考试内容为书法方向专业知识,其他美术岗位考试内容为美术学科专业知识);体育岗位笔试分为体育公共、篮球、武术、田径试卷(其中报考涟源市长郡蓝田润和学校初中体育岗位考试内容为篮球方向专业知识,小学体育岗位考试内容分别为武术和田径方向专业知识,其他体育岗位考试内容为体育学科专业知识)。

      ⑤所有学段学科湖南省如无通用教材,笔试内容为该岗位对应的学科专业知识。

      ⑥如湖南省现行相应科目的通用教材内容较少,笔试内容可拓展到该岗位对应的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成绩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人事考试报名网和“涟源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如果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员低于1︰2的比例的,则符合进入面试条件的考生均确定为面试对象。

      2.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同步进行,先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后当场进行面试。报考人员需按以下顺序提供下列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核:①本人签名的《2023年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到报名网站打印);②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③准考证;④普通话等级证;⑤毕业证;⑥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⑦学位证(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中专教师须提供);⑧教师资格证;⑨外县市有工作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证明上须盖有所在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公章);⑩诚信考试承诺书;⑪其他相关资料。符合资格且资料齐全者方可进入面试。

      3.面试不计分数,面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4.面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五官端正(目测)。  

      肢体健全(目测)。

      口齿清楚(朗读一段文章)。

      现场答问流畅(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

      5.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人事考试报名网和“涟源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通知。凡未在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体检

      1.根据各报考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面试合格者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进入体检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体检对象:①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者;②2023届高校毕业生;③涟源市户籍;④年龄大者(以二代身份证为准)。

      2.体检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人事考试报名网和“涟源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同时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吸毒检测纳入新进人员的体检范围。

      4.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考生因怀孕原因暂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相关规定执行(可先行选岗)。

      6.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入围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空缺的,可以从该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资料、有关证件原件和户口所在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凡未在规定时间提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考察的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条件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如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察对象。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

      (七)选岗

      考生体检合格后,职业中专、涟源市第六中学高中美术岗位,涟源市长郡蓝田润和学校初中体育岗位、小学体育岗位定校定岗,不参加选岗,其他学段学科岗位均须参加选岗,并且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任教学校。未在选岗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选岗,视为自动放弃。如自动放弃选岗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剩余岗位内选岗,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但每个岗位递补总次数不得超过2次。考生选岗后再放弃而出现空缺的岗位,该岗位不递补,也不列入选岗范围。

      (八)公示

      考生选定岗位后确定为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和“涟源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对有实名举报且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名单报涟源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后,在所聘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得少于5年。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相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如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该岗位不递补。

      五、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在涟源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涟源市教育局、涟源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全程接受涟源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笔试、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选岗等各阶段时间安排及相关通知、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人事考试报名网和“涟源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网站。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招聘工作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涟源市教育局人事教育股。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拟聘人员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未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如拟聘对象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涟源市教育局、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等要真实准确齐全,符合报考规定。凡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的,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二)回避制度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八、本公告由涟源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涟源市教育局      (0738-4451826)

      举报电话:涟源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0738-4451178)

      附件:

    附件1:2023年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

    附件2:2023年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

    涟源市教育局                                    

    2023年7月12日

  • 为加强市直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经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娄底市市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校医)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

      (二)德才兼备、竞争择优。

      (三)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岗位专业知识相结合。

      (四)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编制岗位管理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编制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安排到招聘单位实行岗位等级重新聘用,以拟聘人员原聘级别与招聘单位有无对应的岗位职数来确定,若招聘单位岗位等级对应岗位无职数,则高职低聘(本人书面承诺服从安排)。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教师(校医)15名。其中:小学教师8名,特殊教育教师4名,校医3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岗位的“专业”条件是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5.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师范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专项条件

      1.年龄要求:报考者应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具体年龄要求见《娄底市市直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岗位计划与要求一览表》(附件1)。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7月20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应符合《娄底市市直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岗位计划与要求一览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

      3.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要求:本次岗位招聘计划中所要求专业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该目录没有的专业,则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

      (1)报考小学教师招聘岗位的:报考小学保健教师岗位的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同时具有护士职业资格或执业医师资格、助理职业医师资格。报考小学其他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其中报考小学科学岗位的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可放宽为物理、化学、生物或地理)。

      (2)报考特殊教育教师招聘岗位的: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证上的专业为特殊教育学、特殊教育或融合教育专业,并且具有手语传译资格证书。

      (3)报考校医岗位的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助理职业医师资格。

      4.普通话等级证要求:报考语文岗位要求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岗位要求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5.其他说明:(1)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均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2023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在读全日制非2023届硕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岗位表“其他要求”栏备注为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仅限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2、2021年毕业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岗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6.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未取得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

      7.娄底全市范围内未满服务期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教师、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及娄底市直学校在编教师。

      8.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2020年1月1日以后,参加娄底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考试进入录取公示阶段后自动放弃或办理录用聘用手续后自动放弃录用或未满服务期离职的。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数和相关事项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注册

      (1)报考人员登录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网上注册。

      (2)注册的要求和注意事项。报考人员用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手机号,均只能注册一次。注册信息提交后,不得修改。未进行注册的报考人员不能进行网上报名。

      (3)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凡恶意注册报名信息、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入娄底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五年内不得报考娄底市市直学校教师招聘考试。

      2.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的时间和网站。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6 日9:00至7月18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并按要求在网上报名系统上传报名所需资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本人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申请被接受后,报考人员要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并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3)报考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人员注册时提供的个人信息,比对报考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自动审查。市教育局组织工作人员对网上报名考生所提交的信息和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4)资格初审时间。在网上报名时间的基础上顺延两天。

      (5)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可在填报报名信息2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初审未获通过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按要求补充、更换资料或修改报名信息再次提交申请,超过规定审查时间的,工作人员将不再进行审查。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考试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交市教育局审查。

      3.笔试开考比例

      招聘教师岗位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达不到此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核减或调整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部分特殊岗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经娄底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体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取消及调剂招聘计划的公告在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4.准考证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准考证领取、笔试等有关环节的具体时间和要求,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信息。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满分各为100分,综合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成绩之和。综合成绩折算方式: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

      1.笔试部分

      (1)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2)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与网上报名时使用的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按时进入笔试考场参加考试,未携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取消笔试资格。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统一闭卷考试的形式,总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命题。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基础知识和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为20分,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为80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本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

      (5)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娄底市教育局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申请查分的考生可在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查看查分结果(地址:娄底市乐坪大道东477号娄底市教育局307室,咨询电话:0738-8311227),具体查询时间及查分结果另行公告。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

      2.面试入围人员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如出现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3)现场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时,考生本人须现场提供下列资料:

      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含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等。其中持香港、澳门的大学学历证书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③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证,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任选其中一项即可:a.提交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符合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注明了资格种类和学科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b.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资格终审时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④报考语文岗位的须提供普通话等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⑤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上须盖单位行政公章)。

      ⑥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类专业证明等)。

      备注:报考人员未按规定要求提交面试资格审查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4)面试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岗位拟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递补二次。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审查的不予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面试部分:

      (1)面试对象:通过了资格审查的考生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名单在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予以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予递补。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或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程序:面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未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形式:具体要求见面试公告。

      (5)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考生不列为体检对象。

      (四)综合成绩公布

      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在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

      (五)体检

      1.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1的比例以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在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示。

      2.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进行体检,未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工作在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医院根据有关规定选定,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同时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吸毒检测纳入公开招聘(选调)人员体检范围。

      4.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未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其它原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予递补。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6.参加体检或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资格终审)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程序。

      1.考察方式。根据考察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

      2.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证书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确认,凡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及其它不宜聘用情形的,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3.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前自行办理完成辞职或解聘手续。

      4.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所需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因自动放弃、其它原因未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递补。

      (七)公示

      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录取聘用

      1.公示期满,对公示期内有实名举报,后经查实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报名要求”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影响聘用结果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该岗位不予递补。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所报岗位只有1个招聘单位的,按照所报考岗位与招聘单位相对应的原则进行分配,所报岗位存在2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由市教育局根据招聘单位现有编制和需求计划的实际情况,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招聘单位。对不服从岗位分配安排的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2.所有被聘用人员应在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后与招聘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被聘用人员进入招聘单位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异动或参加其它单位的招聘考试。

      3.被聘用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招聘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4.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被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一般为1年(已有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5.被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招聘单位建立聘用关系,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六、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参与组考工作人员、面试考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的,按有关规定回避。

      (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格审查,严守招聘纪律,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好招聘工作每个环节关口,对工作马虎、徇私舞弊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从快给予党政纪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并对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符合报考规定的须签订诚实守信承诺书。凡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在考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工作由市人社局、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和有关考务事项、相关手续办理等通知均在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不再另行电话和短信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738-83137140738-8311227。

      报名、考务咨询时间:7月6日至8月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附件:1.娄底市市直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岗位计划与要求一览表表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诚信考试承诺书  

      娄底市教育局

      2023年7月6日

      附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