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本单位新闻专业人才缺乏的现状,提升新闻宣传水平,根据《新化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雇员制度的意见》(新政发〔2018〕8号),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性质的新闻专业人员4名(记者),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新化县融媒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邹*担任,副组长由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曹**,县融媒体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李**担任,县融媒体中心党总支副书记、副主任唐**,党总支委员、副主任曹**,党总支委员、副主任汤**;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康**为组成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融媒体中心党总支委员、副主任汤**担任,县融媒体中心、人社局、纪检组相关同志为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招聘工作。
二、人员性质及待遇
(一)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及福利:按相关政策和文件执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新化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计划表》(附件1)。
四、报考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二代身份证年龄为准。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定于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22日在新化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县融媒体中心和县人社局共同审查把关。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23日至9月25日(共3天)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
3.报名地点:新化县融媒体中心四楼人事部(412室)。
4.联系人:杨**(电话:189********)。
5.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及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个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考生须填写《新化县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及《新化县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应聘诚信承诺书》。
6.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准确、合法、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只设定笔试和面试合格分数。
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四)考试内容与时间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
2.笔试时间:2023年10月18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10月11日。
5.准考证领取地点:新化县融媒体中心四楼人事部(412室)。
6.笔试内容: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7.面试人选确定:
(1)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大于或等于2:1时,则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笔试人员中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都进入面试。
(2)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少于2:1时,全部进入面试环节。但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8.面试方式: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评委一律外聘(7-9人)。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公示后再行确定。
考生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以备考试、体检、考核等程序使用。
(五)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的比例折算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第一学历高的优先;第一学历相同的,以取得执业资格证的优先;均取得执业资格证的,以执业时间长的优先(以二代身份证为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从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限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了解被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一步审查考生报名资格条件。
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由县融媒体中心、县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时,则按体检递补的方式进行递补,限递补一次。
(八)聘用与合同签订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等各个环节的结果均在新化县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考生可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新化县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和《新化县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应聘诚信承诺书》(须双面打印),承诺书须现场签名。
(四)参考人员考察合格后,通知其调取档案,通知之日起30日内档案未寄送到指定地点(新化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603办公室)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接到报到通知书后15日内未到县人社局领取《新化县政府雇员派遣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领取《新化县政府雇员派遣通知书》后未按规定时间到所报考的聘用单位报到上班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此次招聘工作参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违纪舞弊行为发生。对有违纪舞弊涉案行为的工作人员或考生,坚决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六)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有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必须自觉回避,违者按规定问责。
(七)考生要及时登陆新化县政府门户网,查看各个环节的结果公示和笔试、面试、体检等通知。因考生联系方式变更而无法联系或通讯不畅通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八)新化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违纪违规举报电话:181********(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组),0738-3522029(县融媒体中心办公室)。
(九)本方案由新化县公开招聘政府雇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化县融媒体中心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