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南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汉寿县部分单位拟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名额
     
      面向全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87人。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汉寿县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在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4.未担任过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9月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的;公告发布后,晋升职级和法官、检察官等级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以上报考条件中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4年9月。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发布信息。9月30日— 10月14日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选调信息。
     
      2.现场报名。报名时间:10月11、12日、1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报名地址:汉寿县委5楼公务员办报名,联系电话:2861923。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报名提交以下材料:①《汉寿县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相应执业资格证和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⑤单位提供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3.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4.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10月18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到县人社局7楼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仔细阅读和核对《准考证》无误后,按《准考证》规定参考,否则,后果由报名者自负。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考试委托汉寿县人社局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各个环节考试成绩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1.笔试(10月19日):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综合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公文写作,其它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公开选调职位计划。确因工作急需,经汉寿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降低开考比例至2:1。
     
      2.面试(10月22日):根据同一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考察。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具体组织实施。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三龄两历一身份”、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况,了解政治素质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与职位匹配度等。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一次。
     
      (四)公示。考察合格者,经选调单位党委(党组)研究,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确定为拟选调对象。选调对象在调入、调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确定为选调对象,按人员管理权限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同意后,办理转任手续。选调对象新晋升职级或法官、检察官等级的,应符合“在现任职级岗位任满1年”的规定,方可办理转任手续。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2.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中共汉寿县委组织部
     
      2024年9月29日
     
     
     
  •  2024年鼎城区公开选调区外在编教师公告


     
      根据鼎城区2024年教师补充工作安排,现面向鼎城区以外,公开选调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到我区公办学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岗位及数量
     
    农村小学

    农村初中

    阳明中学(高中)

    合计

    语文

    数学

    英语

    体育

    英语

    化学

    生物

    音乐(舞蹈方向)

    12

    3

    2

    1

    1

    2

    1

    1

    1

     
     
      三、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服从安排,能胜任班主任、教学任务和学生管理工作;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有此次选调资格: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2021年以来违反社会治安等情况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及资格证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有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湖南省适岗培训证(所持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湖南省适岗培训证的层次和学科要与所报岗位一致)。
     
      3.年度考核要求:近三年(2021-2023)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选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报名及准考证领取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上午8:00—11:30,
     
      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鼎城区教育局大会议室。
     
      2.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称证或湖南省适岗培训证);
     
      (2)提供所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格式见附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提供JPG电子文件);
     
      (4)现场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区外在编)》。
     
      3.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由区教育局对考生提交的资料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4.领取准考证:
     
      2024年9月13日8:00-9:00,区教育局通过微信逐一发送准考证PDF文件,请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及时接收准考证文件并自行打印。考试当天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参考资格。
     
      (三)考试
     
      考试以面试说课的方式进行,其中体育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含体育技能展示,音乐(舞蹈方向)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含舞蹈展示。
     
      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如部分岗位的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聘用。
     
      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按选调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文件等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选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六)递补
     
      同一岗位的拟选调对象中有本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的,在本岗位参考对象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一次。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八)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统一到相关职能部门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办理调动手续。严格按照岗位设置管理要求,选调人员一律只能聘用在用人单位空余岗位上,没有相应空余岗位的降岗聘用(不同意降岗的不予聘用)。人员聘用后,至少在鼎城区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且农村学校教师至少在鼎城区农村学校服务满3年。
     
      五、组织、纪律与监督要求
     
      (一)加强领导。在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区人社局指导、监督和管理,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试工作。
     
      (二)加强监督。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纪律。选调有关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应回避关系的,应按照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规定实行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并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6-7376951(区教育局)
     
      0736-7384915(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736-7395586(区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区外在编)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
     
      

    鼎城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9日

  • 2024年度临澧县第二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湖南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中共临澧县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4年度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临澧县第二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条件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1. 县纪委(县委巡察办)岗位面向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办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
     
      2. 其他岗位面向临澧县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4. 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5. 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9月,现任职务职级(等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公告发布后,晋升职级(或等级)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转任(聘用)、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及《临澧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组报名。报名人员确认报考职位后,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由县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选调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3:1。报考人数低于3∶1的,核减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联系人:文华      联系电话:0736—5552178
     
      2. 报名时间:2024年8月31日至9月2日。
     
      (二)笔试
     
      1.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文稿写作,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2. 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9月3日上午8:30—10:30,考试地点为老干部活动中心。
     
      3. 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9月3日下午1:00登录临澧党建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三)面试
     
      1. 面试对象和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突出职位要求和职位特点,满分为100分。面试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为2∶1,选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2. 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9月3日下午3:00,考试地点为老干部活动中心。
     
      3. 成绩合成与排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面试综合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公开选调实行等额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人数与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
     
      1. 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
     
      2. 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及用人单位派人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递补不超过1次。
     
      (五)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分别在临澧党建网和本人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六)转任(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确定为选调对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经县人事主管部门同意,选调单位可以对选调对象进行一定时期的试用,试用一般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县人事主管部门。未设置试用期的,在报县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后,即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聘用)手续。选调对象新晋升职级(或等级)的,应符合“在现任职级(或等级)岗位任满1年”的规定,方可办理转任(聘用)手续。
     
      (七)任职
     
      选调对象调入新单位后,应及时办理任职手续,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或等级),比照本机关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任职。
     
      四、其他事项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名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法违纪,不随意放弃。报名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名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五、选调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0736—5552178(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组)
     
      0736—5555609(县人社局事管股)
     
      (二)监督电话:
     
      0736—5551556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中共临澧县委组织部
     
      2024年8月30日
  • 汉寿县2024年部分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南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汉寿县部分单位拟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2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选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选聘)名额
     
      面向全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9人。面向全县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公开选聘19人。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汉寿县2024年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选调(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在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的应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任满1年,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新聘用事业编人员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除外);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8月及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选调(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以上报考条件中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4年8月31日。
     
      四、选调(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发布信息。(8月19日—27日)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选调(选聘)信息。
     
      2.现场报名。报名时间:(8月23日、26日、2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报名地址:公务员(参照管理)职位在汉寿县委5楼公务员办报名,联系电话:2861923;事业编职位在汉寿县人社局7楼考试中心报名,联系电话:2858181。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报名提交以下材料:①《汉寿县2024年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相应执业资格证和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⑤单位提供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3.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调(选聘)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调(选聘)资格。
     
      4.领取准考证。(8月30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到人社局7楼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仔细阅读和核对《准考证》无误后,按《准考证》规定参考,否则,后果由报名者自负。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各个环节考试成绩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1.笔试(8月31日):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综合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公文写作和选调(选聘)单位业务知识,其它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公开选调(选聘)职位计划。确因工作急需,经汉寿县公开选调(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降低开考比例至2:1。
     
      2.面试(9月3日):根据同一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选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考察。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报考人员中公务员(参公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事业编人员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三龄两历一身份”、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况,了解政治素质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与职位匹配度等。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一次。
     
      (四)公示。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选聘)人员,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汉寿党建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选聘)结果的人员,确定为选调(选聘)对象,按人员管理权限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县人社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后,办理转任(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2.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中共汉寿县委组织部
     
      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9日
  • 根据公务员法和《湖南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2024年度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常德市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法官遴选职位为三级法官至四级高级法官等级职位。

    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度常德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常德市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常德市市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省直机关设在常德市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及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从乡镇、街道机关转任到县级机关的公务员除外),且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法官遴选的等级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7.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9月,现任职务职级、法官等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公告发布后,晋升职级和法官等级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2024年8月19日9:00至8月22日24:00,报名人员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个报名人员可同时选报一个省直机关职位和常德市市直机关职位,同时选报两个职位的笔试考试科目应保持一致。报名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表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

    2.组织推荐。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人员下载打印《2024年度常德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有任免权的所在机关(单位)审核盖章(详见《报名推荐表》说明)。报名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应将《报名推荐表》以拍照或扫描方式,处理为jpg格式,上传到网上报名系统。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人员确认报考职位后,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

    3.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名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比对报考职位所需条件,进行部分项目的自动审查。报名人员对职位条件不清楚的,应主动向遴选机关咨询,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如遴选机关要求现场报名审查的,应经遴选机关现场审核同意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未经现场审核的网上报名无效。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4.缴费。报名人员应于2024年8月19日9:00至8月22日24:00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笔试考务费为5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即报名完成。

    5.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于2024年8月28日9:00至8月30日24:00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报考人数低于5∶1的,核减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计划。确因工作急需,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二)笔试

    1.科目与内容。公开遴选笔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分为A、B卷,A卷考综合文稿写作一科,B卷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一科,满分均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上午9:00-12:00。笔试地点设在长沙,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9月下旬登录红星网、湖南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可同时应用于省、市直机关公开遴选。

    (三)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遴选机关按规定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推荐表原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遴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遴选机关在同一职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

    (四)面试和业务水平测试

    1.面试对象和比例。资格复审合格对象进入面试。面试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3∶1;省直机关面试对象与市直机关面试对象出现交叉时,市直机关可适当提高面试比例,一般不超过5︰1;需要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遴选机关可降低比例或核减计划。

    2.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遴选机关根据需要,可以对报名人员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并在面试前完成。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一般由遴选机关组织实施,应事先公布测试的主要范围和考试方式,按占面试总分30%的比例计入面试综合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面试工作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委托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突出职位要求和职位特点,满分为100分。

    4.成绩合成与排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面试综合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综合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遴选机关负责。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公开遴选实行差额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人数与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

    1.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遴选机关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遴选机关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

    (六)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对象,不唯分取人。分别在拟调入机关网站和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转任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确定为遴选对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遴选机关可以对遴选对象进行一定时期试用,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未设置试用期的,在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即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遴选对象新晋升职级或法官等级的,应符合“在现任职级岗位任满1年”的规定,方可办理转任手续。

    3.任职。遴选对象调入机关后,应及时办理任职手续,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

    四、其他事项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名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随意放弃。报名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明及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两年内不得参加湖南省公务员遴选考试。

    (二)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名人员,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由常德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报名人员对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如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其他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相关遴选机关联系(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36—7786126;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731—8506379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5063794。

     

     附件:

    1. 2024年常德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x

    2. 2024年度常德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x

     

    常德市公务员局

     2024年8月1日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因工作需要,常德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常德职业技术学院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常德市人民政府主管、湖南省教育厅业务管理的一所综合型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05年。学院占地1070亩,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设置教学教辅机构15个,建有2家附属医院,开办医药卫生、农林牧渔、机电信息、土木建筑等专业大类为主的高职专业26个,是第一批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院校、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湖南省首批来华留学生招生单位。2022年成功入选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单位,2023年获批湖南省首批本科专业试点高职院校。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与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教师30名,列入相应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控制数)管理。其中本科学历(学位)3人,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23人,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4人。上述人员中专任教师13人,辅导员13人,思政课教师2人,实验员2人。博士研究生岗位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七个工作日后至2024年12月31日,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具体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常德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及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

    1.年龄要求:30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退役大学生士兵年龄可放宽1岁。

    2.学历学位要求:可高于岗位表上的学历学位要求。

    3.专业要求: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原则上报考专业以岗位表上的同级学历所学专业为准,专业名称主要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 “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指导目录的,由考生所在学校开具证明,招聘单位根据证明及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4.应届毕业生范围: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就业的2022年、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

    7.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并实行诚信报考制度。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4年6月18日9:00至6月20日16:00

    网上资格审查:2024年6月18日9:00至6月20日18:00

    网上缴费:2024年6月18日9:00至6月20日22:00

    (二)报名网址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常德市人社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mohrss.changde.gov.cn/rsks)。

    (三)报名程序

    浏览常德市人社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点击进入“常德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入口”,考生注册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填表->上传照片及附件->提交审核->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纳报名费(每人50元,微信支付)->查验报名信息->报名结束。

    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等附件;其中,个人电子照片须保证清晰可辨,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其他电子扫描件格式为JPG或PDF格式,大小不超过1M。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对岗位招聘条件有疑问的,应详细咨询招聘单位,再行确定报考岗位。

    网上信息填报完成后,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招聘单位的资格审查结果(一般半个工作日内),未审查的,请及时与学院组织人事处联系;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再更改个人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缴纳报名费(勿重复缴费),缴费成功后请在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缴费成功方为报名程序完成。

    2024年6月21日10:00前公布验证信息,如个人信息遗漏,请在6月21日15:00前与学院组织人事处联系,6月21日17:00前在网上公布最终报考人员名单。

    (四)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与计划调整

    原则上按照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常德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开考比例不得低于2:1,否则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岗位原则上不设置开考比例,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五)打印准考证

    2024年6月27日9:00-6月28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常德市人社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和范围

    时间:2024年6月30日上午。

    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范围辅导员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政治、法律、管理、文史、写作等);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具体见《岗位表》。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二)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及时在常德市人社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网站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笔试查询通知另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发布。

    七、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岗位的报考人员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直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其他岗位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公告在学院官方网站另行发布。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详见《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三)资格复审要求

    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料: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②本人有效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大学生就业推荐表》);④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⑤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和专业证书。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必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现场资格复审后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对现场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性负责。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因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时,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面试

    (一)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为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二)面试方式

    辅导员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体育教师、实验员岗位面试方式为技能考核;其他岗位为教学试讲。具体详见岗位表。

    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人员成绩低于7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公告》。

    九、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岗位,直接考核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成绩相同的,以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

    笔试、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十、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湘禁毒委〔2020〕26号文件等规定执行,体检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体检医院应出具体检结论。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申请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客观的考察结论。

    十二、递补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学院党委集体研究,并报常德市人社局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1次。综合成绩未达到本岗位考生平均分的,可不列为递补对象。

    十三、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学院确定拟聘人选,并报常德市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四、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报常德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根据拟聘对象学历、职称并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十五、注意事项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开招聘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

    (二)严肃考试纪律。考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有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公开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保持预留电话畅通,密切关注考试工作进程,及时浏览常德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专栏和学校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以免贻误考试时间。

    十六、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0736-7280512(常德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二)报名咨询电话

    0736-7893126(常德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三)监督举报电话

    0736-7281575(常德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由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德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常德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及计划表

    2.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常德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