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2024年湖南常德临澧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17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30 16:43:00     已阅读 161 次
2024年度临澧县第二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湖南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中共临澧县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4年度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临澧县第二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条件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1. 县纪委(县委巡察办)岗位面向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办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
 
  2. 其他岗位面向临澧县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4. 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5. 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9月,现任职务职级(等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公告发布后,晋升职级(或等级)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转任(聘用)、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及《临澧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组报名。报名人员确认报考职位后,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由县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选调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3:1。报考人数低于3∶1的,核减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联系人:文华      联系电话:0736—5552178
 
  2. 报名时间:2024年8月31日至9月2日。
 
  (二)笔试
 
  1.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文稿写作,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2. 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9月3日上午8:30—10:30,考试地点为老干部活动中心。
 
  3. 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9月3日下午1:00登录临澧党建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三)面试
 
  1. 面试对象和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突出职位要求和职位特点,满分为100分。面试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为2∶1,选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2. 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9月3日下午3:00,考试地点为老干部活动中心。
 
  3. 成绩合成与排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面试综合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公开选调实行等额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人数与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
 
  1. 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
 
  2. 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及用人单位派人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递补不超过1次。
 
  (五)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分别在临澧党建网和本人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六)转任(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确定为选调对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经县人事主管部门同意,选调单位可以对选调对象进行一定时期的试用,试用一般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县人事主管部门。未设置试用期的,在报县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后,即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聘用)手续。选调对象新晋升职级(或等级)的,应符合“在现任职级(或等级)岗位任满1年”的规定,方可办理转任(聘用)手续。
 
  (七)任职
 
  选调对象调入新单位后,应及时办理任职手续,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或等级),比照本机关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任职。
 
  四、其他事项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名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法违纪,不随意放弃。报名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名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五、选调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0736—5552178(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组)
 
  0736—5555609(县人社局事管股)
 
  (二)监督电话:
 
  0736—5551556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中共临澧县委组织部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