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 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蒸湘区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其中17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高校毕业生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和2022年、2021年毕业尚未入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年龄、资格条件等详见《蒸湘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报考人员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面向蒸湘区户籍退役军人的定向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年龄在40岁及以下(198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面向蒸湘区符合身份要求的社区(村)主干,报考人员年龄在45岁及以下(197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本次招聘专业条件按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3)进行审核认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分别对应大专、本科学历。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相关部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统招学历。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按照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3)、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3)的,由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要求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职位,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2023届高校毕业生除外)。

    7.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8.有吸毒史的人员。

    9.患有精神疾病史的人员。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cndcpta.com/)、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www.hengyang.gov.cn/hysrsj/)、蒸湘区党政门户网(www.zhengxiang.gov.cn)上发布信息。发布时间:2023年8月18日至8月29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cndcpta.com/),在蒸湘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页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非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30日9:00至9月3日18:00止,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程序及要求: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8月30日至9月3日期间登录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cndcpta.com/)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并网上缴纳报名费,未在9月3日18:00前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9月13日9:00至9月15日18:00期间登录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cndcpta.com/)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4)本次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蒸湘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和《蒸湘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选报的报考岗位以及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证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可拨打蒸湘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734-8827356)。

    (三)笔试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可作为有效身份证明,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有效身份证明),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明确的为准;

    2.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为1:5,如低于此比例,相应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并于笔试前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笔试内容:本次招聘笔试按照岗位分类的原则进行命题制卷,岗位编码为A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岗位编码为B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会计审计相关的专业知识)两科,岗位编码为C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信息技术相关的专业知识)两科,上述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4.笔试成绩构成。岗位编码为A类的考生: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申论*50%;岗位编码为B类、C类的考生: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专业知识*50%。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5.笔试成绩得分低于65分的不进入面试。

    6.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另行公告,考生可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上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笔试成绩公布查询之日起三天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向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将集中反馈给考生。查分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公示)。

    1.资格审核对象。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因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审查而造成招聘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审查内容。

    ①登录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cndcpta.com/)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③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现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由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5);④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6);⑤报考面向蒸湘区符合身份要求的社区(村)主干和蒸湘区户籍退役军人的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蒸湘区2023年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8)及其相关证明材料。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长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在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中,按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选(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

    2.招聘职位面试对象未达招录计划1:2比例的,经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相应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职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计划数。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招聘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若无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者,则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作为体检对象。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合成和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第四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专业知识)进行排名。

    (七)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公示。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另行通知。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且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可以认可其体检结果。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5.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即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岗位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则从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

    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照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区人社部门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核准备案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此次公开招聘实行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调动手续者,在职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服务年限

    通过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的工作人员在蒸湘区所属行政及事业单位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区纪委监委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六、有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蒸湘区党政门户网,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者密切关注。报名者应提供准确无误的联系电话,并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专业条件按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3)进行审核认定。

    (三)招聘报名费收取100元/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如因通讯不畅通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承担。

    (五)本次方案由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监督电话:中共蒸湘区纪委监委0734-12388。

    (七)咨询电话: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4-8827356、0734-8827359。

    点击查看>>> 1-8

    1.蒸湘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2.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3.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0年版)

    4.蒸湘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5.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6.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7.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

    8.蒸湘区2023年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8日

  • 因我处防汛工作需要增加4名劳务派遣人员,经衡阳市水利局党组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劳务派遣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4人,均为排渍岗位。(城市防洪管理处现有劳务派遣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达标可续签合同,不占本次计划招聘指标)。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高中以上学历(城市防洪管理处现有劳务派遣人员不受此限);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5、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工作主动勤快,能吃苦耐劳,有团队协作精神。

      6、年龄:男50周岁以内、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内、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城市防洪管理处现有劳务派遣人员不受此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7月17日至7月21日在衡阳水利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考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8:30至7月21日17:30(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衡阳市城市防洪管理处组宣科(雁栖桥头)

      报名要求:报名时本人须持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

      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的学

      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交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4

      张(报名表需贴好)等个人资料,并填写附件2:衡阳市城市防洪管理处公开招考劳务派遣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4:个人承诺书。

      报名咨询电话:衡阳市城市防洪管理处办公室0734-8853826;衡阳市城市防洪管理处组宣科:18974718416

      重要提示:

      报名参加考试人员需及时关注衡阳市水利局官方网站公布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公告、公示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所填写信息、提供的材料必须详细、真实。报考人员采取网上打印报名表的方式,由本人填写并附相关纸质档报名材料(详见报名要求)交衡阳市城市防洪管理处组宣科。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的信息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衡阳市城市防洪管理处发放准考证。

      (一)笔试

      基本的政治理论知识、电工基础知识、安全生产常识。

      考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二)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是测试竞聘者应对实际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处理能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聘请专家统一命题,统一评分。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考试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

      考试全程由衡阳市水利局组织人事科教科、机关纪委、城市防洪管理处负责纪检工作的领导进行监督,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对在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按考试违纪处理,不得聘用。

      五、公示

      招聘考试后,将考试成绩在衡阳水利网按要求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体检

      公示无异议后自费到衡阳市三甲以上医疗机构体检,体检合格签订聘用合同。

      七、聘用

      按照考试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录用,被录用者与智通

      劳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三年,试用期两个月。

      八、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全额保障,按

      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费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括以上保险总费用按市财政局要求控制在4万元以内,政策允许尽量按高标准发放。无工资以外的其他福利。

    附件1:衡阳市防洪管理处公开招考劳务派遣人员考试考察项目

    附件2:衡阳市防洪管理处公开招考劳务派遣人员考试报名表

    附件3:衡阳市城市防洪管理处公开招考劳务派遣人员准考证

    附件4:个人承诺书

    衡阳市城市防洪管理处

      2023年7月14日

     

  • 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原四一五医院)是湘南地区久享盛誉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康复于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座落于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东风南路336号。医院占地380余亩,建筑面积18.07万平方米。医院挂牌为国家首批核应急医学救援分队、国家药物临床试验基地、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首批“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专题实践教学基地)、国家胸痛中心、国家房颤中心、全国老年健康急救一体化示范基地、国家级健康管理学科建设与科技创新中心、国家首批CAAE一、二级癫痫中心。医院为湖南省神经退行性疾病临床研究中心、湖南省心脏介入治疗临床研究中心;湖南省直创伤救治中心、湖南省航空紧急医学救援联盟副理事单位;衡阳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衡阳市手外科中心和衡阳市蛇伤中毒救治培训基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医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医院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医院纪检监察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63,招聘计划64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计划招聘62,管理岗位计划招聘2(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A岗位:2023年7250时起至2023年123124时止(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B、C岗位:2023年7250时起至72924时止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登录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网→人事招聘→招聘报名,进入“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2023年事业编制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提交报名所需资料,以报名系统在报名时间内收到的报名资料为有效报名

    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多报者,一经查实,则取消应聘资格。未按期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出现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员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扫描为PDF或图片格式上传报名系统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

    (3)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个人简历

    (5)应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交由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的专业方向证明或录取登记表

    (6)应聘医师、护士岗位的,须提供与招聘岗位对应专业类别资格证、注册证(在有效注册期内)。已通过考试获得医师(护士)资格但未注册的,仍在国家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可不提供注册证。

    (7)招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党员证明,由所在党组织开具,有经办人签字(手写或签章,打印无效,落款时间3个月以内),并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本次招聘所设岗位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官网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A类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B、C类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南华大学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①A类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方面。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总分100分。

    ②B类岗位:采取笔试、技能操作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岗位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技能操作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技能操作测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则一并入围)。技能操作测试主要测评入围人员的动手能力、知识运用、团队协作、医患沟通等方面,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则一并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等,总分100分。

    C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测评应聘岗位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则一并入围)。面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1)A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B、C岗位: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技能操作测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在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所有考试环节均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公开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笔试、技能操作测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各环节入围名单等)通过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网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网通知。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应聘医学类岗位须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如对青霉素过敏,则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南华大学审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人力资源部0734-8358018

    举报电话:纪检监察室0734-8358009

    附件:

    1.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

    2023年714

    附件1: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人才综合竞争力,经中共衡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引进计划

      全县部分事业单位共计划引进54人,其中卫健系统17人、教育系统20人、其他事业单位17人。具体用人单位、引进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2023年衡阳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计划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三)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如岗位有其他年龄要求,则以《2023年衡阳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计划及条件一览表》上的要求为准。

      (四)2023届硕士研究生必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2023届博士研究生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要求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岗位者,需要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资格,若报考者为2021届、2022届、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以放宽此条件,报考者须承诺在引进后1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报考教育系统岗位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专业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同学科中职教师资格证与高中教师资格证相互通用),2023年春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的《受理凭证》,或提供《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五)具有引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为引进对象: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应届毕业生;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衡阳县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辞职未满两年的人员;

      8.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衡阳县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公示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hyx.gov.cn/)、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s://www.dcpta.com.cn/)上发布《2023年衡阳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8:00至2023年7月21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s://www.d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本次考试专业设置参照《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报名人员须认真对照《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准确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的资料为:①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②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扫描件;③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证明等证件材料原件电子照片(在编在岗人员还须提供相关证明,附件3);④本人2寸近期免冠(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凡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材料不实或信息不准确、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面试前通知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中共衡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人才办)牵头组织,各用人单位共同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可以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1.请考生携带以下资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①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2023年衡阳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2023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③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④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未按时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通过人员列为面试(考核)对象,面试(考核)通知单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考核)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参加本次面试(考核),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面试(考核)。

      (四)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的方式。

      按照集中组织、分类分块的模式组织考试。

      (1)试讲(上微型课)。教育系统、党校、湘南船山技工学校引进岗位的,采取试讲(上微型课)的方式集中统一组织,备课准备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试讲(上微型课)成绩即为考生的总成绩。

      (2)专业能力测试。卫健系统采取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即为考生的总成绩。

      (3)结构化面试。其他事业单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的总成绩。

      2.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安排。面试(考核)安排在资格审查之后,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3.如引进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比例低于1:3的,设置7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考试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4.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成绩将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公布。

      (五)体检

      1.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考生的总成绩相同的,则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再相同则须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

      2.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4.体检由县委人才办牵头,各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委人才办牵头,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而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1.公示。县委人才办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引进对象,并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拟引进对象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引进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引进。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对象,由县委人才办按照规定程序下发引进文件,用人单位凭文件与引进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并到相关部门办理入编、岗位聘用、待遇申报等手续。

      五、政策待遇

      (一)列入事业编制。根据用人单位编制性质列入相应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二)享受人才购房补贴。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衡阳县域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可分别享受10万元、7万元的县财政一次性购房补贴。

      (三)职称岗位聘任。引进人员已评为高级职称的,在没有岗位空缺的情形下,暂时可通过增设特设岗位,按其原职称级别及时聘任,兑现工资待遇。其他引进对象的岗位等级待参加所在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

      六、管理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对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引进人员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最低服务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引进对象协议约定(不得少于3年),并报县委人才办备案,凡在服务期内辞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取消编制、补贴等人才引进待遇,追回已发放的补贴待遇,并予以解聘,已经申领发放的人才补贴要全额退还。

      (二)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因当前高校专业设置、修改较频繁,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情形由县委人才办召集相关部门根据考生所学课程进行认定。

      (三)本次人才引进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技术及政策咨询电话:

      衡阳县委组织部0734-6836275

      衡阳县人社局0734-6835828

      监督电话:

      衡阳县纪委监委0734-6880086

      点击查看>>>

      附件一2023年衡阳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计划及条件一览表

    附件二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附件三在编在岗人员相关证明

      中共衡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