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告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7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自组建以来,坚持“立足永州,服务三农”的办学定位,致力于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专门应用型人才,走出了一条“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的办学新路子,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取得了显著的办学业绩。2010年10月,学校顺利通过示范院校国家级验收,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目前,学校正向建设“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目标迈进,热切期盼有志之士加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永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集中统一笔试,分类组织面试,并按程序审批、办理正式入编聘用手续。
     
      三、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含岗位1-9现场审核)—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四、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应聘条件、考试方式
     
      见附件1:《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表》
     
      岗位1-9,有效报名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的岗位需按招聘程序先笔试后面试,有效报名人数未达30人的岗位直接参加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岗位10-16,按照招聘程序先笔试再面试。
     
      五、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推荐报考的证明材料(证明模板见附件3);
     
      8.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现场审核时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明确具体岗位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和社保参保证明(参保单位与工作单位一致)。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实物)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地填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学校审核认定,并报市人社局备案。请报考人员学习掌握《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资格审查中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为准。
     
      (二)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并且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4.未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1.提交报名信息的时间和网站
     
      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9:00-2024年9月14日17:00,之后不再接受新的考生报名。(出生年月无法填写的,请对IE浏览器进行兼容性视图设置),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永州人事考试网(www.8329607.com)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5KB以上,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
     
      3.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学院联系。
     
      (2)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记住自己的报名序列号,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
     
      (3)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等信息(含标点符号、括号内容)必须一字不差地按照证明证件填写,否则按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处理。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学院在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14日每天上午发布各岗位报名统计数。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合格的除外)。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结束,不接受新的考生报名;已经提交信息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者除外)。
     
      (二)资格初审
     
      1.网上审核
     
      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15日,学院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审核。
     
      2.现场审核
     
      (1)报考岗位1-9的考生需参加现场审核。
     
      (2)时间地点: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15日每天9:00-17:00在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本部办公楼324办公室。
     
      (3)需提供《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报名登记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规定的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查学历学位证明时需提供学信网的学历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需在有效期内),工作经历、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
     
      3.初审合格者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初审不合格者,在9月15日上午11:00前报考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务请关注本人的资格初审状态,同时请随时关注相关考试动态公告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27日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七、笔试
     
      (一)笔试对象
     
      1.岗位1-9,有效报名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的岗位报考人员。
     
      2.岗位10-16报考人员。
     
      (二)开考比例
     
      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笔试开考比例,予以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笔试科目及范围
     
      1.笔试科目为一科,主要包含时政知识和专业知识,时政知识考试以党的二十大报告内容为主,专业知识考试的内容以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内容为主。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80%左右,时政知识占20%左右。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拟定为2024年9月28日(周六)上午9:00-11:00。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为准。
     
      3.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应主动出示本人的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遗失或过期,根据公安部等12部门2016年9月1日实施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考生可到户籍或考点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和带身份证照片的户籍证明。“两证”缺一者不得进入考场参考。
     
      4.笔试考试用书版本
     
      《高等教育学》主编:胡弼成;出版社: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21年8月第1版。
     
      《高等教育心理学》主编:燕良轼;出版社: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21年8月第1版。
     
      5.成绩公布。阅卷及成绩统计结束后,将在我院官网公布各岗位入围分数线,考生可在报名时的网站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及是否入围等情况。
     
      八、资格复审
     
      (一)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考生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由学院负责复审,审查时间另行公告。
     
      (二)审查对象
     
      1.岗位1-9考生在资格初审阶段已进行现场审核,不再重复审核。
     
      2.岗位10-16考生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缺考考生不得列入审查对象。入围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
     
      笔试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要达到同科目参考人员(2人及以上)有效平均分或达到60分方可列入审查对象;未达到标准的不得列为资格复审对象。
     
      (三)资格复审内容
     
      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资格复审部门对照岗位条件和报考人员填写的网上报名信息,查验证件、证明。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
     
      (四)资格复审对象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缺考。
     
      九、面试
     
      (一)面试对象确定及开考比例
     
      1.岗位1-9中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30人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直接确定为面试对象。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予以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岗位1-9中有效报名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的岗位,该岗位考生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缺考考生不得列入面试对象。入围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要达到同科目参考人员(2人及以上)有效平均分或达到60分方可列入面试对象;未达到标准的不得列为面试对象。
     
      3.岗位10-16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面试对象。
     
      (二)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根据招聘岗位分为结构化面试和试教,详情见附件1《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表》。
     
      (三)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计算。成绩为百分制,当场公布。
     
      (四)面试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岗位1-9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30人的岗位,经批准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加面试的对象未达到1∶3的比例,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2.岗位1-9有效报名人数达到30人(含30人)的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对象未达到1∶2的比例,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3.岗位10-16经批准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加面试的对象未达到1∶2的比例,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十、综合成绩和排名
     
      1.综合成绩
     
      岗位1-9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30人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岗位1-9有效报名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岗位10-16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
     
      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按面试所有考官评分总分进行排名。
     
      十一、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确定的拟聘人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学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外科、内科、胸透X线片等基本健康体检项目,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原则上不要求重复体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七日内向学校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三、公示
     
      学院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及其他有关资格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市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学院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体检、考察或公示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十四、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学院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学院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十五、工作纪律与要求
     
      1.学院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2.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纪律。对于招聘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3.报考人员应当诚信应聘,珍惜公共资源,面试结束后,入围人员放弃体检、考察等后续招聘程序资格的,3年内不得参加学院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违反笔试、面试纪律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由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6-6663022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746-8211022 永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3日
  •   江永县2024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第二批)公告
     
      为全面实施人才兴县战略,集聚一批支撑和引领江永县高质量发展的各类人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引进人员,充实我县人才队伍。
     
      二、引进范围和对象
     
      引进对象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的,可放宽到本科学历(详见需求目录)。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对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岗位,学历和年龄等要求可适当放宽。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引进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三、引进岗位和数量
     
      本次人才引进共设置21个岗位,计划引进41人,详见《江永县2024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第二批)需求目录》(见附件1)。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履行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江永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以及暂未入编的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人员;
     
      6.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人员;
     
      7.我县近五年内辞职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引进人才等;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招录单位负责人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引进程序和方法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上午8:00至2024年9月20日下午18:00,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无需报名费。每名报考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报名后原则上不可改报。
     
      报名人员须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诚信考试承诺书(手写签名)和引进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的职称等相关资格证明的正式有效证件扫描件以及1寸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江永县2024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第二批)报名登记表》等资料放在同一个文件夹内以压缩包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相应邮箱进行报名,邮件标题及压缩包请命名为:“姓名+岗位代码”(如:张三202401)。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人员,请将所需材料发送至县教育局邮箱:rsg5730553@163.com;报考医卫类岗位的人员,请将所需材料发送至县卫生健康局邮箱:2214028182@qq.com;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请将所需材料发送至县人社局邮箱:jyxrsjzjg@163.com(详见需求目录)。
     
      注意事项:①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②公开引进人才岗位不受报考人数的限制,达不到引进计划数的,相应核减引进名额,核减的引进计划在报名结束后公布;③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④年龄说明:45周岁以下即1979年8月1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1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1日后出生。
     
      (二)资格审查
     
      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当前,因高校专业设置、修改较频繁,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可能存在,此类专业的考生报名具体由招录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与岗位所招专业进行对比认定,并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备案。资格审查贯彻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三)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对报名人数超过1:10比例的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类岗位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医卫类岗位和教育类岗位主要测试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按60%的比例折合后计入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将在江永县人民政府官网上予以公布。笔试在江永县进行,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报名人数超过1:10比例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录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出现末位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因笔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而造成招录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人才引进应形成竞争,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引进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核减引才计划。被取消引才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确因需要降低开考比例的,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
     
      对于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已达到开考比例但在1:10及以下的岗位及经批准降低比例开考的岗位,报名人员全部入围面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综合类岗位)、实践操作技能考核(医卫类岗位)、试教(教育类岗位)等方式。综合类岗位面试由县人社局组织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实施;医卫类岗位面试由县卫生健康局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教育类岗位面试由县教育局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医卫类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综合类、教育类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通过笔试确定为面试对象的,面试成绩按40%的比例折合后计入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直接确定为面试对象的,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相同时,按照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面试平均分计算,如成绩依然相同,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综合成绩在江永县人民政府官网上予以公布。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高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相应递补一次。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社局组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察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因考生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江永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引进意见,签订聘用合同。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服务方式、服务岗位、试用期、服务期限、工作职责、工资福利待遇、违约责任等,试用期6个月,其中被引进人员为应届毕业生及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办理引进手续后,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或资料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优惠政策
     
      1.工资待遇。除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工资待遇可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协商确定,三年内可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管理。
     
      2.生活补贴。引进人才除享受事业单位正常工资福利以外,还享受县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发放期限为5年。享受生活补贴所需具备的条件以《江永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江永委人才发〔2018〕1号)规定为准,考生可通过公告后附的电话进行咨询。
     
      3.岗位聘用。对引进到江永县工作的急需特殊人才可特设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任职资格连续计算。符合条件的,不受工作时间长短的限制,可优先推荐申报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科研支持。对引进的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到江永创新创业发展的,经评审后由县财政或用人单位给予5-5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引进人才在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省、市科学技术奖和省、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优先推荐、优先支持。
     
      5.住房保障。按照“分层次、保无房”的原则,为我县引进人才提供多渠道住房保障。①住房安排:县委、县政府设立专门的“人才楼”为引进人才提供临时性保障住房。对引进的县内无住房人才,免费提供一套不低于60平方米的公寓,待引进人才购房或离开江永后收回。②购房补贴:对引进的人才,在江永购买首套商品房时,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的正高级职称的,由县财政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分三次兑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兑现12万,第三年兑现5万,第五年兑现3万。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者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的副高级职称的,由县财政给予16万元购房补贴,分三次兑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兑现10万,第三年兑现4万,第五年兑现2万。具有“双一流”范围内全日制本科学历的,由县财政给予12万元购房补贴,分三次兑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兑现6万,第三年兑现4万,第五年兑现2万。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在服务年限满五年后购买首套商品房的,一次性兑现购房补贴。
     
      6.个税优惠。对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科研经费、发放的各类奖金,其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政府予以奖励。
     
      7.公共保障。引进人才愿意来我县落户的,优先安排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引进紧缺人才配偶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愿来我县工作的一般对等平级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安排到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暂时无工作的,用人单位可按照不低于江永县最低工资标准为其发放一年的生活补贴。引进人才未成年子女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就近安排相应学校就读。凡我县确需引进的,由于流动原因而辞职或被原单位辞退的人才,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组织、人社部门确认其原有身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可重新建档并接转所有关系,连续计算工龄。
     
      8.优化服务。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关系转入、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用人单位每年为引进人才组织一次健康体检,严格落实休假制度,做好引进人才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9.政治激励。对引进的人才,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单位呈报、组织考察,优先提拔重用。
     
      七、其他
     
      1.引进人员服务期未满5年,因自己单方面原因违约的,由本人写出申请,单位研究呈报,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经县委编委会研究方可调动,但已享受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的,需将已领取的所有补贴退还县财政。
     
      2.本次引进工作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引进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引进无关。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江永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中共江永县委组织部人才室,0746-5722206;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0746-5751256;江永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46-5730728。
     
     
     
     
     
     
      中共江永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3日
  •  中共双牌县委组织部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全县组织工作力量,经县委研究同意,中共双牌县委组织部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本次双牌县委组织部计划公开选调2名全额事业编制人员。(具体详见附件1《2024年中共双牌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要求本县范围内(除乡镇下属事业单位外)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职在编科级以下(不含工勤人员)人员,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的应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任满1年。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行端正,实绩突出,事业心和责任心强,群众公认,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29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有履职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6)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7)尚在试用期内的;(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24年8月29日。
     
      三、选调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职位选调计划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得少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核减计划。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9月10日。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二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2024年中共双牌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一把手签署推荐意见,连同有关资料统一到报名地点报名。
     
      4.报名材料:(1)《2024年中共双牌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2张;(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严肃追责。
     
      (二)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组织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文稿写作,满分100分。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执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笔试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末位同分一并入围。如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能递补一次)。(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现场监督。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4)招录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否则不列入选调对象。
     
      3.体检: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的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如体检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4.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对入围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对综合成绩相同且笔试成绩相同一并列入考察对象的人员,从优秀考察对象中确定拟选调人员)。
     
      5.讨论决定:考察合格者由县委组织部研究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对象。
     
      6.公示:将确定的拟试用人员通过双牌新闻网或双牌政府网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试用与调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进行3个月试用,试用期间人事、组织关系不变,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试用期结束后,由部务会成员和各办室(中心)负责人对拟选调工作人员试用期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报部务会,部务会研究是否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中共双牌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双牌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46-7723276。
     
     
      中共双牌县委组织部
     
      2024年8月29日
  •  东安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经东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县42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集中统一笔试,分类组织面试,并按程序审批聘用。
     
      三、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招聘公告在东安政府网公示七个工作日。
     
      四、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应聘条件
     
      见附件1:《东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东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五、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实物)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地填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经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请报考人员学习掌握《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选择不适合本人所学专业的岗位所带来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由单位出具有效佐证材料(含单位证明、双方签订的合同、工资流水、作品佐证资料)。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一律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根据《关于印发<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发〔2020〕10号)文件精神,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享受应届毕业生录(聘)用同等政策,服役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享受应届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二)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并且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4.未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本县在职在编人员。
     
      六、网上报名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1.提交报名信息的时间和网站
     
      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8:00至9月3日17:00,之后不再接受新的考生报名。
     
      报名网址:https://www.dcpta.com.cn
     
      2.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致电0746-4219398。
     
      (2)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等信息(含标点符号、括号内容)必须一字不差地按照证明证件填写,否则按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处理。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已经提交信息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报名结束,不接受新的考生报名。
     
      (二)打印准考证
     
      2024年9月10日至 9月12日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七、笔试
     
      (一)开考比例
     
      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取消报名资格。
     
      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招聘单位要求降低开考比例开考的,须专题报告,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能开考。
     
      (二)笔试科目及范围
     
      1、笔试科目:均考一科(满分100分)。其他事业单位笔试科目见岗位表,教育类笔试科目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
     
      2、考试范围、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考试范围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的政治常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阅读理解、综合分析、文字表达等。专业知识考试的内容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为准,不再另行发布通知,因忘记或其他原因没能及时参考的,一切后果自负。
     
      八、资格审查
     
      (一)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主管部门负责复审。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在东安政府网公告。
     
      (二)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入围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成绩50分及以上方可列入审查对象,岗位报考人员都达不到5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资格审查部门对照岗位条件和报考人员填写的网上报名信息,查验证件、证明等相关资料。不能在资格审查时限内提供证件、证明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缺考。
     
      九、面试
     
      (一)面试对象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为面试对象。
     
      (二)等额面试须达到合格分数线。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有效面试平均分或及格分(7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四)面试形式:
     
      1、其他事业单位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形式。
     
      2、教育类面试形式:上微课。
     
      说明:其中音体美教师的面试为才艺展示和上微课,才艺展示的分值为60分,上微课分值为40分。音乐教师的才艺展示为唱歌加自选一项专长展示;体育教师的才艺展示为自选两项专长展示;美术教师的才艺展示为素描。才艺展示所需器材自备,所选项目应适宜于室内展示。
     
      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计算。
     
      十、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十一、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确定的拟聘人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会同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十三、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东安县政府网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体检、考察或公示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十四、聘用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服务期限原则上为5年。
     
      十五、工作纪律与要求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报考人员应当诚信应聘,珍惜公共资源,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纪律。对于招聘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报考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十六、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选择在东安政府官网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人社部门和各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到指定官网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报名咨询、监督电话:0746-4219398
     
      (五)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东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东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0日
  • 根据《永州市市属公立医院人事编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因业务发展需要,永州市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实行备案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及招聘原则
     
      (一)单位简介
     
      永州市中医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永州市中医及中西医结合医、教、研中心和龙头。是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等教学医院。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需求
     
      本次招聘岗位16个,需求人数3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见附件1。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应聘人员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实物)必须在2024年8月20日前取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地填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经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报人社部门备案。请报考人员学习掌握《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提供人事部门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享受应届毕业生的相关政策。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并且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4、未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组织领导及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yzcity.gov.cn/)、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yzcity.gov.cn/)、永州市中医医院官网(http://www.yzszyyy.com/)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时间不低于7个工作日。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地点: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9:00至8月30日17:00,不少于3个工作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在永州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部(冷水滩区九嶷巷14号中和楼四楼)。
     
      2、提供下列报名资料: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报名表格(附件2),应聘者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对所填写信息负责。
     
      (2)2023年及以前毕业生应提供资料: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认证备案表(学信网)、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资格证、执业证、人事部门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资格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资料: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原件及复印件1份,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三)资格初审及发放准考证
     
      1、所有应聘人员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初审不合格。
     
      2、每名报名者只能申报1个岗位。应聘考生须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中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为准。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一律截止至2024年8月20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4、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予以发放准考证。具体发放地点和时间在永州市中医医院官网上另行公告。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所有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在永州市中医医院官网上另行公告。所有笔试、面试命题机构的确定,试题的交接、评委的抽取、考场现场均由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全程参与并监督。
     
      1、笔试(总分为100分)
     
      (1)笔试对象确定:所有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笔试。
     
      (2)开考比例。笔试由永州市中医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考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院党委决定并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3)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共一场,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为相应专业和基础知识。
     
      (4)对于降低开考比例和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考生笔试成绩需达到50分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总分为100分)
     
      (1)面试对象确定: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职位计划1:2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入围。
     
      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未按时参加考试的人员视为缺考。
     
      (2)面试方式:(详见岗位表)。根据考生报名人数情况,面试按各专业大类进行:
     
      医疗类:精神科医师、急救医师、外科医师、妇产科医师、康复医师岗位。
     
      护理类:护士岗位。
     
      医技、管理类:B超医师、放射技师、检验师、网络计算机管理员、病案信息管理员、法规宣传部管理员、会计师岗位。
     
      (3)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根据测评要素进行评分,考核语言表达、人际沟通、心理素质、情绪控制、仪表举止、随机应变等综合能力;实践操作(含测试口述)主要测评考生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水平。面试时间根据面试题目难易程度确定,在面试题本上明确。
     
      (4)面试评分方法: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5)面试综合成绩60分为及格,未达到及格的将被淘汰。
     
      3、成绩合成和排名
     
      考生最终综合成绩按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计算(面试若考二项的,面试综合成绩按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实践操作成绩占60%计算),将得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最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再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面试成绩排名,适时公布入围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最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在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最终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2)体检组织方式:体检工作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体检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医务人员职业健康及岗位要求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其体检结果为不合格。
     
      (3)对外科、内科、胸透X线片等基本健康体检项目,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认可其结果,原则上不重复体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招聘聘用名单公示
     
      经医院负责人员集体研究,根据考试最终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报市卫健委同意后,将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人社部门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州市人社局(http://rsj.yzcity.gov.cn/)、市卫健委(http://wjw.yzcity.gov.cn/)和医院(http://www.hnsyzszxyy.com/)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由医院组织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由医院人力资源部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体检、考察或公示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五、待遇
     
      试用期参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执行,一般试用期不少于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备案制管理。若签订聘用合同三年内未取得岗位所需的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聘用合同自然解除。
     
      六、纪律要求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2、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违者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3、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对应聘人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笔试、面试及体检的地点和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3、笔试、面试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在永州市中医院官网及院内公示栏进行公示。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5、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考生在报名、考试全程应当佩戴口罩。
     
      八、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归永州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联系电话:0746-8425053   监督电话:0746-8425718、0746-8365626、0746-8425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