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统计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安全技术中心系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直属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纪检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8个;招聘计划8名,均为管理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人事考试网(www.hunanpea.com)、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网站(http://hun.chinamine-safety.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考试成绩等其他通知均将发布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网站,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时间安排
提交报名申请时间:2023年7月21日9:00至7月25日12: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7月21日10:00至7月26日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8月23日9:00至8月25日24:00;
笔试时间: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2.报名方式。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可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点击左侧快速通道“网上报名”→选择“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证件照片及相关审核材料→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打印准考证。
以图片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的报名材料:①应聘人员手写签名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③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入围体检后使用)。④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命名“岗位名称+姓名”)。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岗位专业代码可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查询。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如年龄要求不超过32岁的,即出生日期应当是1990年7月1日后出生的人员,以此类推)。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初审: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在2023年8月23日9:00至8月25日24:00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报名端口打印准考证。
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面试通知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应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总分300分,等比例折算为100分,试卷类型为综合管理类(A类)。考试内容详见湖南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笔试成绩将于9月底通过湖南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组织协调、分析和解决问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的能力,总分100分。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按百分制折算后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50分(含50分),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1.体检: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2.考察: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注意考察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干部任用回避等情况。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须出具书面意见),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5692936,传真0731-85692932,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569287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纪检室。
省人事考试院考务咨询电话:0731-85063796;
省人事考试院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5063794。
附件:
1.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