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荷塘区财政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引进优秀人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政府雇员2名(会计岗)。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应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6.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年龄要求放宽至35岁。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未满记录期限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禁止从业”、“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人员与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荷塘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一)发布公告
通过荷塘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etang.gov.cn/直接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1日 - 2024年12月13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株洲市荷塘区政府2号楼一楼115室。
3.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的委托、代报名。
4.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本人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3)《株洲市荷塘区财政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必须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4)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经历证明(附社保缴费证明);
(6)近三年会计继续教育记录(2021、2022、2023)。
5.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2)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30日,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全日制学习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实践、兼职均不计算工作经历。
(3)目前脱产在读的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参加报名。
(三)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面试和实操测试两个环节,成绩采取百分制。
1.面试: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匹配能力,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实操测试: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照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如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经报请株洲市荷塘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主要测试应聘者行政事业财务实际工作能力。
3.成绩核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实操成绩*5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在荷塘区门户网上公布。
体检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程序。考察主要核实考察对象的职业资格、工作经历和业绩、遵纪守法、职位匹配度等情况。体检与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与待遇
(一)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的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
(二)政府雇员待遇参照《荷塘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六、温馨提示
(一)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荷塘区政府门户网的公告、公示和通知等信息。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提供的电话通讯畅通,如因报考人员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
(四)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荷塘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七、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株洲市荷塘区财政局0731- 28428410
(二)监督电话:
株洲市荷塘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731- 28428650